會議目的
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自98年公布施行迄今已邁入第8年,為因應「電業法」修正及實務執行檢討,本局業已研擬修正條文草案,於106年1月完成公告周知程序,同年2月17日、3月10日及4月12日再次辦理三場專家諮詢會,將相關意見進行彙整並據以修正草案條文。
為使條例修正程序更為公開透明及資訊更為充分揭露,特再次辦理公開說明會,主要就條例整體修法方向及期程為介紹,並就相關意見於前述會議聚焦轉化後之修正方向為說明,包括電業用詞配合電業法定義、擴大水力發電獎勵範圍、檢討各級主管機關權責與分工、明確推廣目標量、簡化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運作模式、強化併網規範、檢討下限費率之規定及直供、轉供與躉購制度併行等,讓與會先進明瞭本次條例修正草案內容。
會議時間:106年8月17日下午2時整
會議地點:台大國際會議中心40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會議主持人:能源局蘇主任秘書金勝
會議議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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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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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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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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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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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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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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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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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敬請參閱至經濟部能源局網頁查看相關資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