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 打造亞太離岸風電產業聚落重要樞紐 複製經驗輸出全球
我國積極推動綠能發展,在風力部分規劃於2025年分別達成陸域1.2GW、離岸5.7GW,合計達6.9GW目標。台灣海峽擁有優質風力潛能,離岸風電更是未來風能發展的焦點,明定採「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階段策略推動離岸風電,逐步穩健帶領台灣風電產業躋身國際市場。
第1階段-離岸示範獎勵樹立實績:海洋離岸示範獎勵案已於去(2019)年底在苗栗竹南外海商轉我國首座離岸風場,宣示台灣邁入國際離岸風電市場行列。台電也預計於今(2020)年底完成示範風場商轉,累計裝置容量達238MW,將成為我國離岸風電第1階段示範獎勵的成功案例。
第2階段-潛力場址吸引國際開發商投資台灣:政府藉躉購機制鼓勵綠能投資建立市場、完備基礎設施及培育本土產業鏈,已吸引多家國際知名風電開發業者來台投資開發離岸風場。經濟部推動第2階段潛力場址開發離岸風場,吸引多家國際知名風電開發業者來台投資,以「先遴選、後競價」方式選出7家開發商、容量達5.5GW,預計於2020至2025年間陸續完成設置;另並納入「產業關聯效益」,將國際高階技術及成熟經驗導入台灣,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發展與技術創新,成功促成風電製造業(水下基礎、塔架、鑄件、葉片等項目)及海事工程業(調查、探勘、水下基礎安裝等項目)的在地業者,實質投入離岸風場供應鏈,打造台灣成為亞太離岸風電產業聚落的重要樞紐。
第3階段-區塊開發切入亞太市場:經濟部續規劃自2026年起至2035年,藉第3階段區塊開發提供每年1GW、10年共10GW穩定市場需求,支持業者在台投資信心及提升產業價格競爭力,以支撐開發商與本土供應商共同結盟向外複製台灣開發經驗,逐步搶攻國際商機。
結語:離岸風電是推動再生能源的重要選項之一,經濟部未來將持續建立相關基礎建設及離岸風電友善發展環境,務實達成2025年離岸風電預期累計設置5.7GW目標,每年約可提供215.2億度潔淨電力(相當於可供應560萬戶家庭用電),估計帶動約新臺幣1兆元投資總額,創造就業機會達2萬人次以上,達成能源永續、產業升級與環境共存的三贏結果。
中央地方齊力 創光電環境社會共榮
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規劃太陽光電推動目標為短期至今(109)年累積6.5GW、長期至114年則為20GW。由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資料顯示,至108年底太陽光電累積設置量已突破4.1GW,相較於105年底累積設置量(1.2GW)大幅成長3.4倍之多,顯見政府積極推動的成效。
能源局表示,「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參考過去推動經驗,規劃「產業園區」、「畜、農、漁電共生」、「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等三大主軸,優先結合建築物屋頂及土地多元利用以最有效率的使用既有資源。其中「產業園區」優先推動廠房屋頂設置,至108年底已推動設置逾1GW;農業設施至108年底也已推動設置逾1GW,尤其畜禽舍屋頂結合太陽光電可強化結構、降低夏季室溫、改善飼養環境與效率。「漁電共生」結合養殖漁業與綠能發電,則是近年最受矚目的新經濟模式,農委會水試所已在雲林台西及臺南七股推動漁電共生試驗並建立示範案例,成功驗證在法定40%遮蔽下可維持70%以上產量;後由中央地方協力推動,嘉義縣與臺南市已各有1案漁電共生專區經農委會審查通過。此外,能源局已凝聚各界共識規劃「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期促成環境、社會與太陽光電共榮。
能源局指出,為確立今年度太陽光電目標順利達成,就已知案場主動追蹤進度,積極掌握遭遇議題並協助排除障礙,每月邀集系統業者及台電公司召開溝通平台會議,協調通案法制、技術等相關議題。能源局更與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等地方政府就在地專案建立工作小組,研議配套加速推動,穩健達成6.5GW目標。
能源局強調,政府以土地複合利用精神,推動「畜、農、漁電共生」,前提是農漁民意願與權益優先,並須保障既有農業經營,一方面以再生能源設備提供遮陽降溫、擋雨抗寒等效益,減緩日益極端的氣候對農業影響;另一方面透過躉售綠電,提升農漁民收益,協助優化農業經營環境,充分兼顧農業發展、利用在地條件發展再生能源潛能,穩健務實達成台灣能源轉型的政策願景。
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722/459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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