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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能源會議」全體大會會後新聞稿 大會總結報告計158項共同意見與201項其他意見 2015/1/28

「103年全國能源會議」為期2天的全體大會於27日落幕,行政院院長毛治國日出席閉幕儀式致詞表示,在這兩天馬拉松式的密集討論中,特別是今天長達10幾個小時的討論,對於三個核心議題歸納出有共識的共同意見,與尚無共識的其他意見兩大類,使所有參與者的意見及討論都獲得充分呈現。對於其中短期內可實行的共同意見部分,行政部門會儘速著手規劃推動。對於長期部分,也會研議循序漸進的推動方式。

 

毛院長表示,在開幕式中提到能源組合的選擇好比吃自助餐,但不一樣的是,能源組合的選擇,具有不可逆性,也就是我們這個世代所做的選擇,如果要調整,可能須要花上另一個世代的時間才能扭轉。另外,因為各種能源組合的選項沒有一項是完美無缺的,一旦選擇之後,就要面對伴隨而來的風險和代價,所以決策過程就必須格外慎重。

 

毛院長指出,這次能源會議在設計上,把專業性的背景資訊的整理,與各核心議題因應對策的討論,區分為兩個段落。前者是與事實認定有關的訊息,它的成立與否,不會隨著當事人的價值偏好而改變,有它必須講究的客觀性。這些資訊透過由學者專家協助的公開論證,力求相關答案的客觀性與專業性。這些資訊也都以公開資料的方式呈現在網站上,供大家今後討論能源問題的參考,也持續接受大家檢視。未來也可規劃參考維基百科的精神,開放給各界共同來表達更深入,引經據典的專業見解。至於各核心議題的因應對策,在性質上就涉及提議者的價值取向,這一部分是大家互相交換價值觀,尋求因應對策共識的一種過程。

 

毛院長表示,希望藉著這樣會議形式的設計,針對「未來電力哪裡來」這個極為複雜的問題,透過這種公民諮商過程,更有效地蒐集相關民意,並充分交換意見。

 

毛院長強調,由於臺灣98%的能源需要仰賴進口,在欠缺能源自主性的嚴苛條件下,希望能夠做到「自己的能源、自己省」。因此在本次會議的三個核心議題當中,「需求節流」可以作為短期努力的重點,而且如果中央與地方一起合作,以「智慧生活」或「智慧城市」中的「智慧節電」作為題目,憑藉著臺灣相關產業的實力,就有可能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能源管理」,發展成為臺灣具有創意與活力的產業。

 

毛院長表示,將會要求行政部門來儘速研議推動,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投入資源,規劃出因地制宜的節能計畫。這一政策的落實,或許可使我們對能源需求所作「依現況假設 BAU(business as usual)」的情境,有小幅度修正的可能。事實上,這種修正,對於供給穩定開源,以及環境低碳永續的另外兩個核心議題,也可以產生一定的連動變化。

 

毛院長指出,針對這兩天的會議仍然出現許多涉及價值取捨上意見不一致的情況,其中最重大的仍是對於核能風險以及核廢料處理看法上的長期分歧。另外,也有少部分涉及客觀事實認知,還必須進一步確認、釐清的問題。例如:發電備載容量與缺電風險之間的關係;再生能源開發上限究竟在哪裡;燃煤、燃氣發電所排放二氧化碳如何有效處理的問題等,這也充分凸顯出能源議題的高度複雜性與專業性。

 

毛院長最後表示,針對還沒有共識的各種議題,會以「開放資料」的方式,在網路上開設平臺,讓大家可以從「事實認定」與「價值判斷」兩個面向上,去繼續進行今天「欲罷不能」的討論。相信針對不同的能源組合,唯有客觀而完整地認清利弊得失,並透過充分的討論,才能作出真正負責任的選擇。

 

經過全體大會2天的熱烈討論,三大核心議題所產出因應策略大會總結報告,計有158項共同意見與201項其他意見。各議題主要共同意見有:

 

一、在核心議題一「需求有效節流」方面:
1.研議節能金融財稅誘因:完善租稅與非租稅獎勵制度,推動金融綠色融資方案,研議實行白色證書(節能證書)之可行性。
 

2.工業部門節能:輔導能源大用戶達成強制性節電目標及能源密集產業以國際標竿之自主減量。推動大型投資生產計畫能源使用規劃與區域能源整合,並建立適當的公眾參與機制。
 

3.住宅與服務業、農業節能:研議特定面積建築或能源大用戶強制建立建築能源管理系統,建立既有建築能耗資料及查核、驗證制度與節能改善,落實執行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與建造,辦理農業動力用電清查,推廣農業採用替代能源及低耗能設施。
 

4.運輸節能:提高軌道運輸之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公共運輸場站能源效率與加強運輸網絡,嚴謹評估公路興建之必要性。
 

5.推動電價合理化:電價應合理反映內外部成本,建立並落實動態調價機制,調整電價級距與結構,同時依用戶節能目標達成程度給予電價誘因。
 

6.研議地方政府設置節能專責單位之可行性,研議電力公用事業推動節能義務規範,規劃新需量反應方案。

 

二、核心議題二「供給穩定開源」方面:

1.太陽光電:逐步推動土地型大規模開發,定期檢討目標設置量與推動時程,並研議實施太陽光電專區之可行性,與檢討實施躉購費率分區定價制度。
 

2.風力發電:以躉購費率加成方式,提供設置誘因,並健全法規制度。
 

3.整體再生能源發展:以6,500-10,000千瓩為推廣目標下限,並推動反映成本之再生能源電價,成立再生能源投資機構,進行千瓩級儲能與智慧電網推動計畫及相關技術之研發。
 

4.燃煤發電:加強電源開發計畫相關資訊公開,電廠興建以接近卸煤碼頭或採用港廠合一為原則,並導入淨煤減碳技術。
 

5.燃氣發電:擴充現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並規劃於北部籌建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洽商多元指標之液化天然氣價格公式,朝向多元計價與降低氣價波動。
 

6.核能發電:遵循歐盟執委會核能管制者組織技術規範,執行各電廠之壓力測試,參照同行審查建議事項,公開原始報告,每半年公告改善進度。持續執行環境輻射平行監測,並讓全民共同監督。
 

7.電價、電力供應與電業自由化:提升電價訂定之資訊透明度,定期揭露相關發電成本資訊,以維持供電可靠度為原則滾動檢討訂定合理備用容量率,新設電廠應考量區域供需平衡及電力系統安全,鼓勵分散型電源設置,採分階段逐步漸進方式加速推動電業自由化。

 

三、核心議題三「環境低碳永續」方面:

1.呼應全球減碳願景及拓展氣候變遷合作:考量國家自身能力及國情,在能源選擇與減碳取得協調,在我國欠缺自主能源且環境承載力有限特性下,承擔共同但差異的減碳責任。參與氣候變遷之國際夥伴網絡,及國內外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活動。
 

2.規劃國家自主決定預期減碳貢獻,落實國家適當減緩行動:主動提交我國「國家自主決定預期貢獻」,同時開發氣候變遷大數據資訊網絡,規劃建置低碳發展路徑評估模型,積極執行以目標導向之非齊頭式部門別工作計畫。
 

3.減碳法規制度與市場工具:儘速推動氣候變遷專法立法,建置能源稅制並與非租稅減碳工具搭配使用,擬定我國碳交易平台與碳價格機制。
 

4.能源開發衝擊及低碳家園:協助社區節能診斷及輔導低碳改善,定期進行氣候風險最佳與最壞情境評估與預防措施規劃,推動環評專家會議機制,增訂風力發電機組噪音管制標準及相關稽查量測與作業規定。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吳副局長玉珍
電話:02-2773-4729行動電話:0910-365-769
Email:jennifer@moeaboe.gov.tw

技術諮詢聯絡人:翁組長素真
電話: 02-2775-7710;行動電話:0910-087-942
Email:scweng@moeab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