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海上風力發電開發、打造綠色能源經濟,經濟部於去 (101) 年 7 月 3 日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並於同年 12 月 27 日依示範獎勵辦法規定召開評選委員會,選出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及台灣電力公司為得受獎勵人,進行離岸風力發電獎勵。經濟部能源局已於 102 年 1 月 9 日正式公布評選結果,並將以發函方式正式通知業者,業者最遲於7個月內與經濟部完成示範獎勵案之行政契約簽訂。
獲選得受示範獎勵之「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規劃在彰化縣芳苑鄉外海 11 公里,水深 25~40 公尺處設置30 架風力機,裝置容量達 108 MW之離岸風場,目前已取得兩架示範機組之環評許可。另得受獎勵人「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則規劃在苗栗縣竹南鎮外海 1~5 公里,水深 5~30 公尺處設置30 架風力機,裝置容量達 108 MW之離岸風場,未來將分階段設置共 72 架風力機,總裝置容量近 260 MW。除福海公司及海洋公司兩件民營示範案外,台電公司亦以國營事業身份開發離岸示範風場,合計3件示範獎勵案於民國 104 年完成 4~6 架示範機組設置,並於 109 年前完成示範風場開發;3件示範案之總裝置容量將達 300 MW 以上,估計將可促進離岸風電設置產值達新臺幣480億元以上。
詳細內容請見能源局網站
http://web3.moeaboe.gov.tw/ECW/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1&news_id=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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