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開發案件負責人基本資料變動」作業簡化事宜 2015/8/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 月2日
發文字號:環署綜字第1040058061號

 

主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開發案件,其負責人基本資料變動時,無須送環境保護機關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變更,以簡化相關行政流程,請查照。
 
說明:依據環保署於本(104)年7月3日修正發布之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6條第1項規定,負責人基本資料變動已非屬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內容須辦理變更之事項。